11月16日至17日,省纪委监委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席思国、副组长王可田等一行5人,到德州市开展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垂改后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等有关情况的调研。调研采用集体座谈、个别谈话、实地察看等方式进行。副市长李佳芮,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华,党组副书记、二级调研员卢镇等陪同调研。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组长王东庆,市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成员,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王东庆组长介绍了派驻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赵华局长专题汇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暨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情况。
席思国同志充分肯定了德州市纪委监委派驻监督工作和德州生态环境系统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垂改后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等。他指出,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在深入推进垂改后监督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探索创新,成效明显,尤其在生态环境协同治理、“三水”共治、业务运行机制建设等方面为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增强了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深化垂管改革的信心和决心。他从把握自身定位、提高政治站位,对标对表、做好生态环境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加强协同增效、做好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文章等方面,指出了前进方向,提出了明确要求。他强调,德州市生态环境系统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握职责定位,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核心职能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筑牢生态环境执法根基。加强管理规范化建设,筑牢作风、纪律、廉洁底线,做到想干事、干成事、不出事。加强信息化建设,切实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科学化水平。创新纪检监察工作机制,积极探索驻、地联合监督方式方法,全力服务中心工作。王可田同志就强化纪律规矩、精准问责等进行点评。
调研组一行先后到山东省德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乐陵市、齐河县实地调研,提出工作要求和指导意见。
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