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齐河县拟确定为2021年度山东省生

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24日讯23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年度山东省生态文明强县名单公示,德州市齐河县入选。

公示指出,为促进山东省县域经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联合开展了年度山东省生态文明强县评选工作。按照县级申请、市级推荐、省级评选的程序,拟确定济南市历下区、商河县、青岛市西海岸新区、胶州市、烟台市莱山区、潍坊市奎文区、邹城市、荣成市、蒙阴县、齐河县(按行政序列排列)10个县(市、区)为年度山东省生态文明强县,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6月23日至27日。

为促进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今年3月2日,山东省财政厅和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生态文明强县财政激励政策实施方案,

确定每年评定10个生态文明强县,着重在资金、项目等方面予以激励。

重点从4个方面进行评定。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方面:主要评价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高质量发展方面:主要评价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单位GDP能耗、单位GDP用水量。

人居环境改善方面:主要评价城镇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和农村环境治理情况。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方面: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及国家部委表彰奖励的情形作为加分项。

激励政策

资金支持。省级财政给予每个生态文明强县万元的资金支持。

金融支持。省级绿色发展基金、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再贷款再贴现、专项债券等财金联动政策优先向生态文明强县倾斜,鼓励金融机构探索各类绿色金融创新产品支持生态文明强县建设,为县域生态文明发展注入源头活水。

项目倾斜。省级在安排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环保产业、生态文明建设示范等重点项目时优先向生态文明强县倾斜。优先推荐生态文明强县参与国家及省级各类生态环境领域评优评先活动及试点示范工作。

闪电新闻记者刘向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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