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新交房小区迟迟不通天然气
信件内容:
您好,我是在齐河新城悦隽买的房子,在.8月份已交房,现在是已装修完毕入住,关于小区配套的燃气与暖气迟迟不开通,物业也是多方与燃气公司沟通,一开始说给安排上,再问就没消息了,我就想知道房子已经达到入住条件,这个居民正常的燃气、暖气的不该跟上吗,是什么原因不给我门通燃气,小区现在入住的大部分家庭都是为了孩子上学方便的,现在天冷,没供暖就算了,连做饭的燃气都这么费劲吗,现在这样生活上处处不方便,既然已经通过验收了,是不是得先保证能正常的生活做饭,恳请得到您的帮助,谢谢,非常感谢。
答复内容:
您好:
您在齐河县政府网站上提交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燃气问题:新城悦隽一期8月份交房,目前房屋大部分处于装修期,有个别业主已入住,占比很小,如贸然开通燃气,安全隐患极大。现滨海燃气公司已联合小区物业对入住率进行统计,如达到入住率50%,燃气公司会及时安排人员为小区通气点火。
暖气问题:年为第一个采暖季。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第二十条和齐河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年发《齐河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关于供热入住率和温度不达标减收热费的指导意见》第一条、第三条规定:我县新建商品住宅小区入住率低于60%不予供热。对于入住率低的视情况协商供热,新建住宅小区由开发商和供热企业协商补偿热费差价。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对新接入的工程,由物业或开发商统一收取业主年暖气费,并由物业或开发商前来供热公司协商办理相关手续。已与话访人联系并做合理解释。
年为第一个采暖季。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第二十条和齐河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年发《齐河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关于供热入住率和温度不达标减收热费的指导意见》第一条、第三条规定:我县新建商品住宅小区入住率低于60%不予供热。对于入住率低的视情况协商供热,新建住宅小区由开发商和供热企业协商补偿热费差价。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对新接入的工程,由物业或开发商统一收取业主年暖气费,并由物业或开发商前来供热公司协商办理相关手续。已与话访人联系并做合理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