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2月31日,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山东省第一批革命文物(鲁文旅革[]12号),齐河县两处不可移动文物入选,分别是齐河革命烈士纪念碑和潘庄烈士碑。
齐河革命烈士纪念碑
齐河革命烈士纪念碑位于晏北街道烈士陵园内,年10月15日奠基,年11月竣工,年4月5日落成典礼并对外开放,是为纪念不同时期为齐河革命和建设英勇献身的烈士们而修建的。纪念碑由两层底座和碑身组成,底座和碑身呈正方形,总体高20米,第一层底座边长17.5米,高1.8米;第二层底座边长10.5米,高1.2米;碑身底座边长5.5米,碑身3.4米处四面雕有葵花、旗帜等图案,碑身顶部四面各雕有五角红星,下面为国家领导人题词,南面“死难烈士万岁!——毛泽东”;东面“你们活在我们的记忆中,我们活在你们的事业中!——朱德”;北面“革命死难烈士千古,为人民事业而死,虽死犹荣。——刘少奇敬题”;西面“人民革命的烈士们永垂不朽——周恩来”。题词均为烫金大字,整个建筑坐北朝南,在日照下,熠熠生辉,璀璨夺目。
年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并树立文物保护碑。年12月齐河县人民政府公布了“齐河革命烈士纪念碑”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年6月23日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潘庄烈士碑
潘庄烈士碑位于潘店镇潘庄东丁字路口西北角,该碑坐北面南,通高2.51米,为长方体;碑高1.71米,碑宽0.68米,碑厚0.30米,碑额宽0.72米,碑额厚0.30米,碑额高0.80米,碑额镌刻:“云海”图案,碑阳镌刻:“汉族英风”四个大字。烈士碑立于年,是为纪念烈士潘汇江、潘克启二人,潘汇江烈士年在安徽黄山战斗中牺牲,潘克启烈士于年在巨野战斗中牺牲,二人为叔侄关系。潘庄烈士碑为国家所有,是未定级文物,保护管理责任单位为潘店镇人民政府。
来源:文旅齐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