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同源供热有限公司鸿府家园小区供热机组

齐河同源供热有限公司鸿府家园小区供热机组及智能平衡阀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

一、招标条件

本齐河同源供热有限公司鸿府家园小区供热机组及智能平衡阀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0.6万元,招标人为齐河同源供热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齐河同源供热有限公司鸿府家园小区供热机组及智能平衡阀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齐河同源供热有限公司鸿府家园小区供热机组及智能平衡阀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必须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年05月27日08时30分到年05月31日17时00分

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获取采购文件前各潜在投标供应商需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原件到采购单位进行资格预审,预审通过后携以上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否则不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预审通过不代表资格预审通过,各供应商开标时仍需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因疫情原因各潜在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48小时内酸检测阴性报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年06月06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年06月06日14时30分

联系人:赵琳

手机:

邮箱:zq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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