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巴中一男子带着鸡腿、白酒爬上塔机臂端,跳塔威胁施工单位索要巨额补助费,一闹就是十几个小时,这可忙坏了德州齐河县祝阿派出所民警。
10月23日7时许,齐河县祝阿派出所接到报警:辖区建筑工地有一名男子爬到塔机臂上。警情重大,派出所所长带领十几名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处置。
据了解,童某贤,男,44岁,四川省巴中市人。今年4月,他在作业中不慎摔伤,造成锁骨骨折,治疗花了一万余元,均由其包工头承担。伤好出院,童某贤向施工单位索要16万元伤残费,最后降到13万元。施工单位认为,对于童某贤住院期间所产生的医疗费和误工费,由保险公司和单位共同赔付。其伤情达不到评定伤残的标准,属于无理要求,不予支持。同时,针对童某贤提出回家养病没钱的问题,施工单位同意支付往返交通费用和几万元生活费。“最低13万,少一分也不行。”童某贤坚持个人意见。
当日早晨6时许,童某贤赶在单位施工前,带着鸡腿、白酒等食品,步行至17号楼17层,爬到塔机横臂中间,以跳塔方式威胁施工单位拿钱,且不要现金,需要将钱直接打到他的帐户上。
“人离地面有六七十米的高度,看上去非常小。如果不是有人指点,很难看出上面站着一个人。”民警张培良说。为防止高空坠落,消防官兵升起厚厚的气垫子,设置警戒区域。民警用高音喇叭、电话等与童某贤沟通,但他拒不听从民警劝说。对于工伤赔偿问题,民警邀请专业律师参与调解,调解工作持续了十几个小时,双方仍没达成协议。17时30分许,天色渐暗,气温降低,塔臂上的人影越来越模糊,双方谈判仍无结果,为防止出现意外,民警再次耐心劝说,童某贤这才从塔机上走下来。
为达到个人不合理要求,童某贤采用极端手段,扰乱单位施工秩序十多个小时,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同时,童某贤拒不服从劝阻,十几名民警、消防队员坚持到最后,占用了大量有限的警力资源,造成恶劣影响。10月24日,童某贤因扰乱单位秩序被齐河警方行政拘留,并于当日送德州拘留所接受反省教育。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贺莹莹通讯员李诚)